争端解决机制在世贸组织的运行中发挥着核心作用。从2002年至2019年,中国共参与了65次争端解决——其中21次作为申诉方,44次作为被诉方。这使得中国在此期间成为争端解决机制中第三活跃的国家。
China’s Involvement in WTO Disputes-simplified
在入世后的前五年(2002-2006年),中国仅作为申诉方或被诉方参与过5次争端解决,数量远低于其他金砖国家。中国在入世初期主要扮演第三方的角色,中国政府将此视为在争端解决机制中积累经验的机会。中国第一次参与争端解决是在2002年,当时中国与其他几国一起,针对美国的钢铁关税进行了一系列申诉。从2002年到2019年,中国作为第三方积极参与争端解决机制,所参与的案件数量达到了总量的一半。相比之下,欧盟在2019年前只以第三方身份参与了34.7%的争端解决,而美国作为第三方的参与率则只有26.3%。
加入世贸组织头五年的争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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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 | 争端数量 (申诉方) | 争端数量 (被诉方) | 争端总数 |
巴西 | 6 | 9 | 15 |
俄罗斯 | 4 | 7 | 11 |
印度 | 9 | 12 | 21 |
中国 | 1 | 4 | 5 |
南非 | 1 | 0 | 1 |
数据来源:世贸组织 |
中国作为申诉方或被诉方时共参与过65次争端解决。这其中大部分(81.5%)是与美国(39次)和欧盟(14次)进行的。中国被诉的案件52.2%由美国发起,而中国发起的21次申诉中有76%都针对美国。中国所受到的申诉主要是针对政府给予制造业和高科技产业的扶持和补贴。例如欧盟在2018年对中国发起申诉,指责中国强迫欧洲企业将技术转移到中国公司,作为进入中国市场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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